文物藏品是博物馆各项业务活动的基础。搜集藏品在博物馆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博物馆的本职和义务。按照2002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文物收藏单位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取得文物:购买;接受捐赠;依法交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同时规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还可以通过文物行政部门指定保管或者调拨方式取得文物。为确保藏品搜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馆已于2007年1月成立了“广西博物馆征集工作组(简称“馆文物征集工作组”),负责日常文物征集和专项文物征集工作。根据我馆省〔自治区〕级综合性地志博物馆的性质,藏品搜集的方向主要为:历史文物类、传世文物类、近现代(革命)文物类和当代文物类。 |

- 2011-12-28我馆所征集的三件叶琪将军印章入藏
- 2011-12-27姚嘉康先生珍藏《广西民兵故事》系列连环画套书捐赠仪式举行
- 2011-07-04周子飞先生捐赠我馆的一批民国文物入藏
- 2011-06-13广西博物馆从南丹地区征集到一批纸质文物
- 2011-03-23一批出土的陶罐和铜钱入藏
- 2011-03-17中越陆地勘界实物资料移交入藏